PG电子平台

教育教学

校企合作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校企合作 >> 正文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协议书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02-04 10:39

甲方:PG电子平台

乙方:

为适应社会需求,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实现校企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同时也为促进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交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携手在产学研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现就有关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实训基地,协助甲方进行基地建设和实训指导工作。

2、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年免费接收学生到公司进行实训实习,提供陶瓷雕塑、陶瓷装饰、陶瓷材料、陶瓷烧成、物流管理、广告设计等方面的实训内容,并在实训结束后对实训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乙方可优先与优秀实训生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签订就业协议。

3、乙方在学生实训期间应派出责任心强、有实训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组织纪律等相关方面的教育和日常管理。

4、甲方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乙方实训条件,确定实训内容和形式(包括学生人数、专业、时间、内容等),并用书面形式提前送交乙方。乙方可提出修改意见,双方确认后共同执行。

5、甲方在学生实训期间,派出带队教师配合乙方对学生的实训工作和日常生活进行管理。学生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确保工作安全。

6、甲方可发挥智力资源优势,根据乙方要求选派优秀教师承担力所能及的相应工作,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进行技术革新或改造、培训员工等。

7、经甲乙双方协商,还可进行其他方面的共建活动,未尽事宜,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签订日期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PG电子平台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版权©2011-2022 PG电子平台.  

    闽ICP备00884024号     闽公网安备 6585218288809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95-23691686          学院地址:南京市中保村高教新村04幢205室


    • 新浪微博

    • 校务微博

    • 团委微博

    • 微信公众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