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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20日 10:56

  

泉美院学〔201811

关于做好2018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福建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深化开展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2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发给系部,请组织好学生参加。

一、活动主题

感恩资助·励志成才·守信青春。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学生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方言为学生和家长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讲解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派发资助宣传材料,讲述自己工作学习中的励志,打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顾虑,真正将国家资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送到老百姓家里。

   (二)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激发学生,特别是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政策、晓政策、讲政策”,进一步深化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三、活动形式

(一)宣传资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深入基层,到经济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分发资助宣传材料,详细讲解国家、省级、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家长支持子女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消除经济顾虑。

(二)利用新媒体优势,增强政策影响力。加大“福建教育微言”(fjeduwy)和“福建学生资助”(fjzzzk)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方便群众快捷、实时、详细地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资助活动开展情况。

(三)深入调查摸底,提高资助精准度。对建档立卡家庭受助情况进行调查,及时获取未受助学生名单,及时给予相应的帮扶;分发和收集资助调查问卷,征求学生及家长对精准资助的意见和建议,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基本条件

(一)我院在籍学生;

(二)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

(三)责任心强,热心资助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五)严守安全纪律,不散漫,不冒险,不存有侥幸心理,共同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六)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推荐、培训及考核

推荐: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宣传员由各系负责推荐,选拔办法根据本通知第五条所列条件。

培训及考核:学生宣传员的培训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学生宣传员上岗资格证明。

六、安全保障

全体参加活动的学生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应持介绍信、学生证和培训结业证书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提供学生入户安排。

(二)学生在暑期结束后,应将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见附件1)及时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鼓励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投稿,稿酬从优。

(四)本活动参照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并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予以补助,一天按照8小时计算,给予96元补助,根据“资助政策乡村行”记录单日期记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不再给予其他补助。

 

 

 

 

PG电子平台学生工作处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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